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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 报应,傻白甜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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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林雄威,自小偏袒和他一样的下流胚子林智,先前还想算计云夕嫁给林智,结果反过来被云夕设计,与人通奸时被抓奸在床不说,还被打断双腿和第三条腿,成为了只能躺在床上的太监,掀不起什么风浪。

只是去年云夕回去的时候,杜云霞还说过林雄威的身体挺健康的啊,每天还能中气十足地骂害他变成这样的小儿子林智。怎么好端端的,就突然走了?而且还死在正月中,真是晦气。

对于他的死亡,云夕可生不出半点的同情心。林雄威死后,杜云霞作为媳妇,肯定是得守孝二十七个月。

杜周氏叹了口气,“好端端的,怎么就走了?云霞现在怀着身子,又得守孝,也不知道她身体撑得住撑不住。”比起前面一个问题,杜周氏显然更关心大女儿。满脸写着“这亲家公死得真不是时候”,没有半点的难过,可见林雄威做人是多么的失败。

家里几个孩子中,大女儿云霞是吃最多的苦头,沾最少的光,虽然现在苦尽甘来,日子也富贵平顺起来,只是比起小女儿云瑶的千娇百宠,终究是差了一截。杜周氏每次想起大女儿,总会为她心疼一回。

杜一福坐了下来,喝了口水润润喉咙后才开始说了起来。

“云夕那千鹤膏,不是很有效果吗?去年林德那小子孝顺,讨了一瓶千鹤膏回去。”

云夕点点头,因为林雄威已经蛋碎成为太监的缘故,云夕觉得他就算将腿治好,也掀不起什么风浪,这才将千鹤膏给了林德。只是云夕也不想让他好得太过,同样加料,让效果打了折扣。

“他用了千鹤膏后,倒是能下床了,虽然走路还是一瘸一拐的。”他看了两个女儿一眼,咳嗽了一声,含糊道:“虽然腿脚好了不少,他还是到处找药,好治疗身上其他的伤。”

云瑶不解问道:“他身上还有什么伤口吗?”

云夕装作听不懂的样子,心中多少猜到,这林雄威只怕是想找治疗他小弟弟的药吧?他还真是想的太美好了,都已经蛋碎了,想治疗那是不可能的。

她眨了眨眼,“大概他之前是受了什么内伤吧。”

嗯。她相信林雄威内心一定很受伤,简称为内伤。

杜周氏嗔怪地看了云瑶一眼,“好好听你爹说,被插话。”她总不好给闺女解释这个问题,只能含糊带过。

云瑶心中决定等下就去问姐姐这个问题,面上则作乖巧状。

杜一福开口道:“那林智先前被逐出林家,见阿德他们家业越来越好,便想着重新攀附上来。只是亲家母不愿搭理他,每次上门都将他赶出去。林智便只能走亲家公这条路了。他不知道去哪里找来一副药,告诉亲家公,等吃了后,就可以恢复回来。亲家公还许诺他,若是真能好,就重新将他认回来。”

杜一福叹气道:“谁知道他吃了那药后,一直喊着热,才半天时间,就暴毙了。”

杜周氏倒吸一口气,“也就是说亲家公是被自己的儿子害死的?”

杜一福点点头,“林智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,他害死自己的父亲是事实,所以便被投入了大牢之中,我走之前,他就已经被问斩了。”

一时之间,大家都沉默了下来,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。说起来也可笑,当年的林雄威将林智宠成这样,大概没想到自己最后却是死在最疼爱的儿子手头。一饮一啄,皆有定数。

好一会儿,杜一福重新开口:“云霞虽然本人没法过来,不过她特地让我带来了给你的添妆礼。”

云夕道:“大姐姐现在身子要紧,也不知道她现在身体如何了?”

杜一福道:“亲家母待她很好,虽然因为守孝,不能食荤腥,不过我看亲家母倒是每日变着法子给她做好吃的。”

杜周氏赞同点头,“云霞能有这么一个婆婆是她的福气。”

杜周氏同林孙氏关系很是不错,她心中觉得,林雄威的死,对林孙氏而言,反而是解脱。只是这样的话只能心中想想,不能说出口。

云夕看了下大姐姐准备的添妆礼,都是一些绸缎和精美的首饰。虽然东西比不过云夕平日穿戴的,可显然也是云霞花了心思弄到手的,毕竟林家可不像杜家那么有钱。

杜一福见大家的情绪都不是特别高涨,还绞尽脑汁描绘了一番赖三和阿玉的婚礼,好让大家沾点喜气。只是他的语言能力摆在那边,再热闹的场景,都被他说得干巴巴的。

阿玉的义母唐嫂子简直听不下去了,直接接过话头,同大家说起了阿玉和赖三的婚礼,言语之间对这婚礼十分的满意。

……

“怎么样?”陆翊染的语气那叫一个得意洋洋。

云夕看着面前至少一百人的女子军团,有些惊讶地看着她,“你什么时候开始组建的?”

陆翊染神采飞扬:“从长明山回来就开始着手这件事了。”她顿了顿,继续道:“我决定了,到时候我要和杨八妹一样当女将军!”

云夕嘴角抽了抽,说道:“当女将军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,调兵遣将、排兵布阵……这一样样都不能含糊。”

陆翊染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笑容,神情变得严肃起来,“这些我都知道呢。”她叹了口气,说道;“我最近几天都在看兵书。”

云夕作为朋友,也只能鼓励她,“那你可别三分钟热情。”

陆翊染点头,“这是肯定的。”

然后又开开心心地同云夕说起了杨门女将的故事。

“你真不能让我和练先生见面吗?”

每次翊染都试图从她这里得到“练霓裳”真正的身份。

云夕摇摇头,说道:“不能。”

等什么时候云瑶的实力,彻底配得上练霓裳这个笔名,或许她才会公开吧。太早暴露身份,对云瑶而言,等于是将她放在人前,这并不是什么好事。

翊染哼了哼,“算了,我自己找也是可以的。”

她看了云夕一眼,说道:“放心吧,就算我发现了,我肯定不会告诉别人的。”

云夕也相信翊染不会这么做。

然后翊染认真看着云夕,“我怀疑,纪为止那小子,已经有线索了。你记得要好好帮霓裳先生遮掩好身份啊。”陆翊染这纯粹是自己找不到人,也非要让别人找不到才甘心。

纪为止,是纪将军最疼爱的小孙子,也是众所皆知,练霓裳的粉丝。之前云夕去天香楼的时候,就遇到过他因为练霓裳的事情和人争吵起来。杜家和纪家因为有了送千鹤膏的交情,关系倒不错。

云夕怔了怔,眉头不由皱起——虽然纪为止人很好,可是她还是不想让他发现云瑶的身份。

她沉下心,睨了陆翊染一眼,“我看你是心里不平衡,看人家快找到了,所以非得给他添堵吧。”

陆翊染一点压力都没有地承认这件事,“对啊,凭什么我都没发现,他就找到线索了?哼,论对霓裳先生的崇拜,我才不会输给他呢。哪次霓裳先生出作品了,我没买个一百本。”

就是因为陆翊染这些大手笔的客户,导致云夕每次印刷再多都卖不够。云瑶会那么快成为小富婆,这都亏了有陆翊染等粉丝。

云夕道:“我觉得他应该没那么容易找到才是。”每次云瑶写好后,云夕都会另外找人再抄写一遍,然后才送去印刷坊,每次抄写的人都不一样。至于手稿的原件,都锁在她的柜子中好好的。

“对了,那邓长明,你应该认识吧?”

云夕点点头,“他怎么了?”邓家彻底倒台后,也只有这邓长明因为他父亲的缘故,得以保存,并且分了出来。

陆翊染道:“他倒也是个能人。”语气之中,颇多赞誉。

其余的却不肯多说了。

云夕很好奇邓长明都做了些什么,回到家后,便让立秋调查了一下,好歹也算是熟人。

立秋利用万事屋的势力,出去打探了一番,然后告诉她,“这邓家少爷,最近打算开店的样子。”

云夕扬了扬眉,“什么店?”她先前听云深提起这邓长明的一二事,说陛下原本打算将一份新盐引给邓长明,只是邓长明却拒绝了。之后邓长明消失了好一段时间,直到去年才又重新出现在人前。

立秋道:“据说都是卖一些其他几国包括海外的奇珍异宝,二月二十号的时候开张。”

在云夕调查邓长明没几天后,她便收到了邓长明送来的帖子,准确来说,这帖子是给她和云瑶的。

帖子邀请她和云瑶过去参加这店的开业礼,和帖子一起送过来的,还有邓长明准备的礼物。

礼物主要是香料和笔墨。香料皆是大楚十分少见,又价格昂贵的那些,应该是从西域那边的国家进货过来的。笔墨指定是要给云瑶的,云瑶试着握笔,发现十分好写,无论是长度还是粗细,都找不到半点不满意的地方,明显就是给她量身定做的。

或许是因为先前同陆翊染交流过一番的缘故,云夕立刻想到了身份泄露上,忍不住问云瑶:“你说,这邓长明不会是发现你就是练霓裳了吧?”

京城里的人都知道,云瑶喜欢舞刀弄剑,一看到书就头疼,云瑶每年的生辰,也不会有人给她送笔墨的礼物,基本都是送首饰荷包这些。

云瑶怔了怔,语气也有些不确定,“我觉得应该不知道吧?”她身份保密得那么好,就连杜家知道的人也不多,除了姐姐和朵朵,也就是身边几个丫鬟知晓。这些丫鬟都十分嘴严,平日更是小心帮她遮掩,哪里可能会透露出风声。不见以陆翊染的郡主之尊,仍然找不到她吗?

她拍了下手,说道:“不管那么多了,就算他知道,我到时候不承认就是。”

云夕点头,就算被邓长明发现了,她也不认为有什么,邓长明又不是那种嘴巴漏风的人。

在二十号到来之前,她收到了一则让人心情不太愉快的消息。

那谢欣姝因为怀孕的缘故,被从西苑放了出来,虽然依旧是通房的身份,一应待遇却好了不少。

云夕只能说谢欣姝的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好,居然在这时候爆出了怀孕的事情。虽然很厌恶谢欣姝的为人,不过云夕也不会随意对她肚子中的生命出手,除非她再次招惹上她。

云深也的确是实现了他的承诺——自从谢欣姝从西苑出来后,他便再也没回云家了。

以前好歹十天还会回去一次。

弄得云穆只好将谢欣姝重新送到小庄子上,只等待孩子的出世。云穆今年也差不多要四十了,现在膝下即将多了一个孩子,就算心理上对谢欣姝先前的算计有些不喜,可是孩子终究无辜,所以还是有好好安排谢欣姝。

云夕得知这事后,却觉得有些太过巧合。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心理作用,她觉得谢欣姝的出现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。

与孟芷芸如出一辙的身世,同样被灭门,同样因为在外逃过一劫。有些相似的眉眼,以及刻意模仿的穿着……说背后没人,云夕还真不相信。

谢欣姝先前成为云穆的贵妾后,她那尚存的外祖一家却没人上门,这不得不说也是同样古怪的事情。

相信云深也是同她一个想法,所以才会让人去调查谢家的事情。

……

时间不疾不徐地到了二月二十。

云夕一大早就从床上爬起。

银丹问道:“姑娘,今日出门要穿那件云丝披风吗?”

云夕看了眼窗外,说道:“不必,这几日天气转热,太阳都出来了,穿上反而热了。”

前段时间冬雪融化,天气那叫一个冻人。学过化学的人都知道,雪融化时会吸收热量,使温度降低。家里的两个孩子杜磊和杜睿还因此着凉了,喝药喝得小脸蛋都瘦了一圈。

银丹道:“我带出来,放马车上好了。”以防万一,毕竟这个月的天气反复无常,说不定出门没一会儿后,又开始刮起寒风。

云夕可有可无地点头。

等吃过早饭后,她和云瑶带着朵朵一起出发前往百味斋。人生百味,想必邓长明都一一品尝过了。

这百味斋位于最繁华的街区,单单这一间,就占了一座三层的酒楼。看这面积和大小,还不算装修和成本,没有五万两是买不下这块地的。云夕先前开店,可不像他这样,直接挑选贵的地段。想想也是可以理解,邓长明好歹出身为最有钱的盐商之家,加上他这个人又诡计多端,在家里潜伏的那些年,肯定没少从账面上支取银子。

刚下马车,她便听到旁边有人低声讨论这百味斋。

“这邓家初来乍到,就花了大笔银钱开这店,还真不怕被人盯上啊?”

在京城之中,哪家大店铺背后没有达官贵族撑腰,不然哪里保得住。比如杜一福他们的串串香一直都没有人找茬,也是因为云夕这位郡主在背后。

另一个人说道:“你懂什么!给这邓长明撑腰的,可是端长公主。”

那人沉默了一下,语气有些酸溜溜,“这邓长明也真真好运,京城不知道多少富商想搭上端长公主而不得。他一个破落户,却能得了公主青眼。”

“嘿,我听说这邓长明相貌俊美,你懂得。”然后是男人之间心领神会的猥琐眼神。

端长公主虽然年过四十,却依旧风韵犹存,家里还养了不少的面首。

云夕、云瑶和朵朵因为习武的缘故,皆耳聪目明,尽管这几人自认为压低了声音,不过她们还是将他们的对话清晰地收入耳中。

云瑶眉毛紧紧地皱起,一脸的不愉,她冷笑一声,“男人嫉妒的嘴脸可真是难看。”

她同邓长明相处过一段时间,心中明白他在邓家中看似温和软弱,实则果断而高傲,这样的人,会成为别人的裙下之臣才怪。

那两人被云瑶讽刺得面红耳赤,其中一人正想说什么,却被他同伴给拉住,伸手指了指云夕背后的马车——这可是郡主的车驾。

自认为招惹不起郡主的两人顿时都默默离开了。

云夕用带着笑意的眼神看云瑶,“你不是讨厌邓长明吗?”

云瑶撇了撇嘴,“这是两回事。”而且说实话,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,真要说多讨厌的话,也没有,不然她也不会和姐姐一起过来了。

三人带着丫鬟走进这百味斋,云夕惊讶地发现,今日被邀请过来的人,还真不算少。一方面是看在背后的端长公主份上,另一方面也是邓长明自身的本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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